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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矿业联合会文件
中矿联发[2008]45号
关于命名吉林省辉南县为
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的决定
辉南县人民政府:
我会收到贵县人民政府关于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的申报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、吉林省矿泉水资源协会推荐后,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会研究论证。经考察和论证表明:辉南县矿泉水资源丰富、水质优良,是我国优质矿泉水资源集中分布区之一,开发利用前景广阔。辉南县高度重视矿泉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结合,实现资源效益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。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领导下,矿泉水产业正在兴起,已步入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阶段。正在实施的辉南县《中国长白山矿泉水生态城规划》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。吉林省辉南县具备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的命名条件,中国矿业联合会决定命名吉林省辉南县为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。
希望贵县进一步完善矿泉水资源管理办法,制定统一的开发利用规划,不断加强全县矿泉水资源的勘查评价,注重产业的整合升级,进一步探索完善矿泉水勘查、开发和保护利用的新体制和新机制,促进全县矿泉水资源的保护、科学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。
附件:1、吉林省辉南县申报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专家评审意见
2、专家评审组成员名单
3、吉林省辉南县《中国矿泉水之乡》碑记
二○○八年八月八日
主题词:命名 矿泉水之乡 决定
抄送: 国土资源部、吉林省人民政府、吉林省国土资源厅、